建設期間要嚴格做好安全監管,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安全
2022-06-10
6月8日,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指南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監督檢查工作指南》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質量控制技術規定》)、《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標記規則》(以下簡稱《標記規則》)、三門核電廠3、4號機組和海陽核電廠3、4號機組環境影響報告書(建造階段)審評情況,以及《生態環境執法執勤車輛標識方案》。會議指出: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體學習時強調,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。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核電事業發展的生命線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,站在“兩個維護”的高度,按照總體國家安全觀要求,堅決扛起保障核安全的政治責任,強化在建和運行核電廠安全監管,確保核與輻射安全萬無一失。對此次審議的4臺機組,要督促相關地方和企業積極做好公眾溝通工作。機組建設期間要嚴格做好安全監管,督促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監管要求。